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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1簽證去美國開公司要怎樣申請綠卡
2016/06/06 來源:http://www.ylhjt.com.cn 編輯:m_e6f5e5
應該指出的第一個是關于L-1跨國經理移民法,目前還沒有改變,移民局審查法律適用標準不成為更嚴格。幾個月前,移民部中心(如位于拉古納奈吉爾的加利福尼亞區中心)設計了處理中國本土公司L - 1的申請表,需要的各種文件。已被逮捕的涉嫌歧視和停止使用。同時,移民局審批的申請時間也在增加。法律規定,移民應在30天內批準L1申請。但一般而言,L1申請移民署,只要信息和資料,符合要求,將在2個星期左右得到批復,最快三天將被批準。至于跨國公司申請移民,移民局通常需要約80天左右的才被批復,但一般在四十或五十天左右,也有三五天就被批準,但這應該是一個例外。
關于L1簽證的申請
L-1跨國公司經理(L1A或專業技術人員(L1B)在美國非移民簽證或工作狀態。L-1的申請人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申請人在申請前1年內至少有一年在美國境外的公司或企業(以下簡稱“海外公司”)作為管理人員或高級管理人員。
2、海外公司必須指占有50%的股份。如果兩家海外公司均占50%的股份,則美國公司是兩家公司在美國的合作企業。兩年內海外公司都可以派管理人員到美國工作。與中國大陸企業在不同的地方行為是:
1)在美國注冊公司不需要注冊資本,只需支付州政府的注冊費。
2)美元經營范圍限制。一般而言,公司可以經營任何商業活動(但銀行、金融、專業公司、律師和醫生除外)。同時,美國公司的經營活動不必與海外公司的經營活動保持一致。例如,中國的房地產企業經營的房地產,美國分行可以在餐館,加油站,甚至書店。
3)申請人必須是管理美國企業遷往美國,這往往是申請L1A和后來的移民成功的關鍵。
4)申請人的目的必須是作為一名經理,負責一個職位。不過,申請人在美國分公司的辦公室位置與公司不需要一致,例如,在本國公司副總經理可以到美國擔任總經理的復雜和全面的管理和發展的公司。
5)申請人的工作經驗和任職資格須作為管理者、主管及其他職責。因此,申請人在遞交申請時,最好提供學位證書,職稱證書,經理,主任級職位的聘任書。總公司簽發一個委任證書,申請人要工作,提高過程。值得一提的是,非大學畢業生要有資格擔任一個崗位的經理,誰擔任總經理的公司一年以上,都有資格申請。
6)申請人必須證明,在工作后,并返回美國的同時,對移民申請的職業。這就是所謂的“雙重意愿”,L-1身份既是一個臨時工作簽證,申請人必須說明在工作結束后將返回述職。對于大多數公司來說,這可以在應用中提出。
同時,移民法的規定,即使提出了移民職業經理L-1,并不妨礙L-1身份。由于這一規定,在美國申請L-1簽證的領事館批準不得移民簽證,即使申請人明確表示其在美國的移民傾向。在這個意義上,如果一個美國永久居民或成年未婚子女由于移民和無法獲得美國簽證的親屬的配偶,對美國以外的漫長的等待,如果符合其他條件(如L-1或H-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