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鷹飛總結的移民詞典
2017/09/15 來源:http://www.ylhjt.com.cn 編輯:Administrator
B-1 簽證是非移民類、商務簽證。外籍人士如果需要在美國短期逗留,從事商業活動,包括協商簽訂合同、參加展覽或會議、短期培訓或與供應商或客戶洽談業務等,需要申請B-1簽證。
B-2簽證
B-2簽證主要是簽發給來美國旅游、探親、訪友、休閑、治病的外籍人士的一類非移民簽證。
H-1B工作簽證
H-1B工作簽證是一種非移民簽證,它允許美國雇主臨時聘用從事“專業職位”的外籍專業技術人員,為美國的經濟作出寶貴貢獻。H-1B簽證為專業職業的外籍專業技術人員提供了在美國合法居住和工作機會,外籍專業技術人員可在美國的連續居住6年,并允許他們的配偶及子女(未滿21歲),陪他們在美國合法居?。m然他們的配偶及子女不能工作,除非他們得到自己的工作簽證)。
J類簽證
J-1交流訪問簽證適用于申請人參加認可的教學、指導、講座、學習、觀察、研究、咨詢項目,展示特殊才能、接受培訓,或者接受研究生教育和培訓。在實施Exchange Visitor Program(交流訪問項目)時,移民局指定的公共和私人機構作為項目的贊助商,J-1簽證申請人由這些機構擔保,交流訪問項目的宗旨是促進教育、文化和科學領域的人員、知識和技能方面的交流。
K-1簽證
美國移民局給一對對隔著大洋的愛侶們量體定做了未婚妻(夫)簽證,即K-1 簽證。
K-2簽證
隨著時代的變遷,當今社會的家庭團聚不同于以往。帶前一個婚姻的子女再婚變得越來越常見。為了讓子女也能隨父(母)來美,美國移民局派生出K-2簽證。
L-1簽證
L-1簽證是非移民工作簽證,它適用于在美國和中國都有商業機構的跨國公司從中國分公司派遣高級經理、行政主管、或擁有特殊知識的專業技術人員去美國分公司工作。
L-2簽證
按照美國移民法規定,L1簽證持有者的配偶和21周歲以下的未婚子女可以作為L1持有者的眷屬申請L2簽證。 L2簽證持有者可以合法進入并居留美國,其有效期和L1簽證的有效期一致。也就是說,如果L1身份到期了,L1眷屬L2的身份也自動到期。
M類簽證
M類簽證是非移民短期學生簽證,主要由美國駐外使領館簽發給來美國職業學校進行全日制學習的外籍學生。外籍學生須在美國認可的??茖W校、職業學校或者其他非學術性機構,如美容,剪裁,飛行,計算機操作,烹飪,舞蹈等,進行全日制學習。
O類簽證
O-1是一種非移民簽證的種類,適用於在科學、藝術(包括電視業和電影業)、教育、商務或體育領域的具有特殊技能的人才。O-1簽證持有者可以在美國從事與自己的領域相關的工作。
TN簽證
TN簽證是「北美自由貿易協定」之后美國給予加拿大和墨西哥公民的非移民工作簽證. (本文主要討論加拿大公民的TN-1簽證)TN工作簽證沒有名額限制,
無需繁瑣的雇主勞工證,
有效期為一年,
但可以無限期每年續簽。
職業移民
所謂“職業移民”就是美國政府,根據美國的法律,允許任何美國勞工市場上短缺的合格人才,通過技術或特殊人才的資格,申請美國的合法永久居住權。
按照美國移民法,職業移民劃分為五類。第一優先類是具有杰出才能的人士,第二優先類是專業人才和具有特殊才能的人士,第三優先類是專業人士、技術工人和非技術工人,
第四優先類是特殊移民,第五優先類是創造就業機會的投資移民。
家庭移民
美國公民或永久居民的親屬在移民美國的過程中享有各種權利。家庭移民包括美國公民的直系親屬(配偶,21歲以下的未婚子女和父母),以及“優先類”親屬(美國公民或永久居民的未婚子女,美國公民的已婚子女,美國公民的兄弟姐妹等)。
EB-1杰出人才移民
職業移民第一類優先(First
Preference Employment Based Immigration,簡稱EB-1)又稱“杰出人才”移民,是美國職業類移民申請。杰出人才移民是美國政府“招才納賢”,積極吸引招納世界各國優秀人才這一精神在移民政策中的具體體現。根據移民法規定,滿足“杰出人才”標準的外籍人士,不需要申請勞工證,就可以直接申請移民并獲得綠卡。而且,申請人無論身在美國、中國或其它國家皆可申請。
NIW國家利益豁免
國家利益豁免移民(National
Interest Waiver,簡稱NIW)是美國移民法職業移民第二優先
(Second Preference Employment Based Immigration,簡稱EB-2)的一個特例。美國政府基于國家利益的考慮,對那些為美國國家利益做出重要貢獻的外籍人士,豁免他們的永久性工作的承諾要求及漫長繁瑣的勞工證申請,使他們可以直接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請獲得綠卡。
PERM勞工證
所謂勞工證(Labor
Certification,簡稱LC)又稱「外國人工作許可證」,是美國政府為了保護其國內的勞工市場,不受移民沖擊,所制定的相關移民政策。換句話說,
勞工證是美國勞工部(DOL)給美國移民局(USCIS)的一個證明,證明如果該外國人在美國獲得永久性工作,并不會奪走美國工人(美國公民,永久居民或
某些有特殊工作許可的外國人)的工作機會。
勞工證特殊處理
特殊申請(Special
Handling)案件是針對合格的教育機構的教學職位,由僱主支持的勞工證申請。特殊申請(Special Handling)為在發放兩年副學士學位或以上學位的合格教育機構的擔任教學職位的申請人提供了辦理勞工證的捷徑。
EB-4宗教人士移民
宗教人士移民是職業移民第四類優先(EB-4)中的一種,又稱特殊移民簽證類別。宗教人士包括全職牧師、神父以及一些宗教領域的神職人員都可以申請EB-4移民。EB-4(R) 簽證持有者可以永久在美國為其教派或者其教派的非營利附屬組織工作。
EB-5美國投資移民
為了吸引外資,創造就業機會,刺激美國經濟增長,美國政府于1990年在《美國移民歸化法案》,創立了職業移民第五優先(第203(b)(5)條的8 U.S.C.§1153(b)(5)款, 又稱 EB-5投資移民,有時又稱投資移民),鼓勵外國投資者通過投資獲得美國永久居留權。
投資移民(EB-5)對于擁有足夠資產并有意移民美國的外國公民來說是很有優越性。
I-485身份調整
I-485身份調整申請是在美國的外籍者為了將其非移民身份調整為移民身份(綠卡身份)而提交移民局的申請。在美國遞交I-485調整身份申請的外國人需要有一個合法的非移民身份,I485申請獲批后,申請人即獲得美國的永久居住權(綠卡)。由于移民局審理I-485申請的審理時間較長,很多申請審批時間還會超過一年,因此申請人在遞交I-485申請時還可以同時申請I-131提前離境許可(Advance Parole)以及I-765工作許可。
I-140/I-485同時遞交
該規則從2002年7月31日開始生效的,根據移民排期,在有移民名額的前提情況下,EB-1、EB-2和EB-3類的I-140申請可以和I-485身份調整申請同時遞交。而在過去,如果外籍人士想要進行身份調整申請,必須事先獲得I-140移民申請的批準通知。
領事館移民簽證程序
綠卡的申請一般而言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稱為移民申請,即遞交親屬移民I-130或職業移民I-140或I-526以及相應的輔助材料。第二階段稱為身份調整,即將非移民身份(比如F-1,H-1,L-1等等)調整為移民身份(即綠卡)。因此,可以說,身份調整是整個綠卡申請的最后一步。
I-765工作許可
美國工作許可證(Employment
Authorization Document, 簡稱EAD卡,也稱工卡)是移民局批準一個外國人在某段時間內(通常為一年)在美國工作的一份授權就業卡。EAD卡是一張卡片,上面有外國人的相片,名字和照片,同時還有有效期的到期時間。擁有了EAD卡,一個外國人就可以在美國合法地為任何雇主工作。當然,如果一個外國人有合法的身份如H-1B,L-1,L-2,或者O-1,他/她也能夠為特定雇主工作。在這種情況下工作無需EAD卡。
I-131回美證
回美證(Advance Parole)是允許申請綠卡的外籍人士在離開美國一段時間以后可以不需要移民簽證或者非移民簽證重新進入美國的一種文件。外籍人士在離開美國之前必須申請并獲得回美證。如果在離開美國之前沒有獲得回美證,那麼他們再次回到美國的時候就必須以其他有效簽證進入美國。
入籍申請
如果不通過出生成為美國公民的外籍人,可以通過入籍(Naturalization)這道程序成為美國公民。
外籍人士想要通過入籍成為美國公民,首先需要擁有合法的永久居民身份,即美國綠卡,并在提交入籍申請的時候年滿18周歲,連續在美國居住至少五年,掌握相關的美國歷史和政府知識,通曉英語,良好的道德品行。
簽證排期
每年能夠移民美國的人數按法律規定,是有名額限制的。由于個國申請移民人數過多,超過其法定的名額,申請人要排隊等候名額,所以就產生了所謂的移民排期表。美國移民的排期表,包括親屬移民排期表和職業移民排期表。這里我們需要解釋一下簽證排期中幾個概念。
公民
成為美國公民有三種方式。第一種方式是出生。如果一個人在美國境內出生則自動成為公民。在這種情況下,其出生證明就是他/她的公民身份的證明。如果一個人在美國境外出生,但他/她父母之一為美國公民并且在一定條件下,他/她也是美國公民。這種情況下,他/她需要獲得公民證以證明他/她的公民身份。
領養和移民
目前,在美國進行跨國領養有三種形式:基于《海牙跨國領養公約》的領養,“非公約”領養(或孤兒領養)以及I-130形式。這三種領養形式都會為被領養人帶來移民的利益。
婚姻和移民
在美國的很多外籍人士都希望能夠將他們的外籍配偶帶到美國共同生活。也有很多外籍人士,無論是否具有合法的身份,在美國境內同美國公民、綠卡持有者、擁有合法身份的外籍人士或者沒有合法身份的外籍人士結了婚。他們都非常關心他們自己以及配偶的移民利益或者身份。
一般來說,美國公民能夠為其外籍配偶帶來移民利益。同樣,綠卡持有者也能夠為他們的配偶帶來一些移民利益。
快速處理
移民局為多種申請提供快速處理服務,如H-1B等。根據快速處理服務的規定,在申請人繳納額外的$1000的情況下,移民局會在申請提交後的15天內完成對申請的審理,
按照裁定結果的不同移民局可能會發放批準、拒絕、或RFE補充材料通知等。如果申請沒有能夠在15天內審理完畢,移民局將退還申請人的$1000費用並且還要按照快速處理服務的要求將申請處理完畢。
非法行為
這里所稱的“非法行為”主要指刑事犯罪行為以及違反移民法的行為。非法行為可能會給外籍人士或者合法永久居民的簽證申請、入境、身份調整、驅逐出境程序或者入籍程序帶來負面影響。
成立公司
無論你身在何方,無論你是什么身份,你都可以在美國成立公司。不像中國成立公司有各種麻煩的條條框框,只要交夠了申請費,按政府的要求提交正確的申請表格就可以在美國注冊公司。公司從事的業務美國政府也不會管你,即使你想成立核反應堆公司也無所謂。只是,公司成立之初的只是一個空殼,也就是所謂的“皮包公司”。如果你不投入運行,這個“皮包”就會放在那,沒有任何實際的意義。
商標申請
根據美國法律的定義,商標是指一個單詞,短語,符號,設計或者他們的結合,用于識別和區分一個公司的產品或服務。比如當我們看到一個被啃了一口的蘋果就會知道這個產品是蘋果公司制造的,我們看到LV就會知道這是路易威登的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