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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401(K)計劃的前世今生以及對我們的啟示
2013/03/18 來源:http://www.ylhjt.com.cn 編輯:m_e6f5e5
田向陽、張磊
中國證監會研究中心
美國401(K)計劃是政府、企業、個人三方為員工退休養老分擔責任的典型制度設計。迄今為止,401(K)計劃整整走過了30年的發展歷程,它從美國企業養老金體系中處于次要地位、補充性的養老計劃快速崛起為無可替代的中流砥柱,根本原因在于其順應經濟結構轉型的潮流,契合企業養老金改革和發展的方向。稅收優惠政策是401(K)計劃發展的第一推動力,發達而健全的資本市場是401(K)計劃發展的第二推動力。401(K)計劃也不負眾望,在促進美國經濟發展、推動金融結構變遷、降低基本養老保險支付的財政壓力等方面貢獻巨大。
由于獨特的機制設計、管理原則、運作模式,401(K)在國際養老保險制度中獨樹一幟,對全球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影響巨大。本文主要從美國401(K)計劃起源、發展歷程、與資本市場的互動關系等方面進行研究,總結、尋找其對中國養老保險及企業年金制度發展的啟示。
一、401(K)計劃內容、類別及管理模式
(一)401(K)計劃簡介
401(K)計劃取名自上世紀70年代末美國《國內稅收法》第401條第(K)項,也稱為“現金或遞延安排”(CODA)計劃。401(K)條款適用于私人企業及部分非贏利組織,其目的是鼓勵企業雇員增加長期養老儲蓄資金,主要優勢在于稅收優惠政策,不僅雇主繳費能獲得稅前扣除,雇員繳費也在個人所得稅的稅前扣除,只有當個人賬戶資金被取現或退休領取時,雇員才繳費稅款。因此,401(K)對雇員來說具有稅收遞延的效果。
401(K)條款規定,企業為員工設立專門的401(K)個人賬戶,員工每月從工資中拿出不超過一定限額的資金存人該賬戶。企業可配合繳費(可繳可不繳),但是一般說來,大部分企業會按照一定的比例往這一賬戶存入相應的資金。計入員工個人退休賬戶的資金,員工在退休前,一般不得領取,這筆錢可用作投資。企業向員工提供至少3種以上不同的證券投資組合,員工可任選一種進行投資,投資收益完全歸屬員工401(K)賬戶,投資風險也由員工自己承擔。員工退休后能夠領取多少養老金既取決于繳費額的高低,也取決于投資收益的狀況。當員工退休時,其401(K)賬戶資金可以選擇一次性領取、分期領取和轉為存款等方式使用。
美國《國內稅收法》及相關配套法律法規對401(K)計劃的發起、繳費、投資和領取等各環節都制定了明確規定,形成了一套完備的運行管理和監管體系。401(K)計劃的基本內容包括以下幾點:
1.參加條件。雇員要年滿21歲,至少為雇主工作1年,且未參加集體協商養老計劃。
2.非歧視原則。不得優惠高薪職員,實現員工普惠制。
3.允許貸款。在任何年齡下,賬戶持有人都可以從該計劃中貸款,但必須在5年內分季度償還貸款。
4.困難取款。困難取款不需要償還,但一年內不能向計劃繳費且應承擔取款的代價——所得稅及10%的罰金,困難取款僅限于支付本人、配偶或被撫養人的醫療費用;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的學費;購買主要房屋等特殊用途。
5.不得提前提款。只有符合以下條件才能從個人賬戶中領取養老金:年齡大于59.5歲、死亡或永久喪失工作能力;發生大于年收入7.5%的醫療費用;55歲以后離職、被解雇或提前退休。一旦提前提款,將被征收高額強制性罰款。
6.便攜性和轉移性。在更換工作時,員工對其401(K)賬戶有多種處理,既可以將賬戶余額轉移至新企業(假定新企業也有401(K)計劃),也可以將賬戶資金轉至個人退休賬戶,或者提取全部賬戶余額。
7.領取規定。當雇員年滿59.5歲,可以從賬戶領取養老金;當雇員年齡年滿70.5歲,必須開始從個人賬戶中取款,否則政府將對應取款征稅50%。
(二)401(K)計劃的類型
當前,美國401(k)計劃存在四種類型,分別為:傳統型401(K)計劃、安全港401(K)計劃、簡單401(K)計劃,羅斯401(K)計劃。
1.傳統型401(K)計劃
傳統型401(K)計劃具有較大的靈活性。雇主可自行選擇代表雇員繳費、匹配雇員繳費、或兩者兼而有之。企業繳費的權益可設定一個確權期,即雇員必須達到一定的服務年限,才能獲得這些繳費的權益。傳統型401(K)計劃需每年進行非歧視性檢測。此外,還要向監管部門報告5500表[1]。企業雇主可以根據商業景氣情況改變每年非選擇性繳費(無論雇員自己是否繳費,雇主均按照每位雇員工資的一定比例向雇員的賬戶繳費)的比例,具有較大的靈活性。
2.安全港401(K)計劃
安全港401(K)計劃規定雇主一旦繳費,所繳金額即歸雇員完全所有。安全港401(K)計劃不像傳統型401(K)計劃受制于眾多復雜的稅收規則,包括年度非歧視性檢測。在安全港401(K)計劃下,雇主每年必須做出匹配繳費或非選擇性繳費的安排。安全港401(K)與傳統型401(K)計劃均適用于任何規模的雇主。
3.簡單401(K)計劃
簡單401(K)計劃幫助小企業為雇員提供便利高效的退休計劃,它主要適用于雇員在100人以下的雇主,且雇員在上一自然年度的報酬至少為5000
美元。簡單401(K)計劃不受制于傳統型401(K)計劃的年度非歧視性檢測;與安全港計劃類似,雇主每年必須做出匹配繳費或非選擇性繳費的安排,雇主一旦繳費,所繳金額即歸雇員完全所有。
4.羅斯401(K)計劃
與上述401(K)計劃在稅前繳費不同,羅斯401(K)計劃允許參與者以稅后收入繳費,但投資收益和領取資金時將免稅。雇員可同時擁有羅斯
401(K)計劃和傳統型401(K)計劃,但兩個計劃之間不能現金轉移。如雇員工作變動,羅斯401(K)計劃可轉移至羅斯個人退休賬戶。
(三)401(K)計劃完全市場化的運作模式
401(K)計劃主要受到美國勞工部和國內收入署的監管,主要監管法規為1974年《雇員退休收入保障法案》(ERISA)和《國內稅收法》(IRC)。ERISA法案是為了保護私營退休金計劃參與成員利益而設計的,規定了參與計劃的資格、權益歸屬、基金管理、為DB型企業年金計劃提供擔保。根據ERISA法案,合格年金計劃必須通過年金合同或者信托方式來實現。企業可設立退休金管理理事會或選擇專業金融機構作為受托人來管理退休金計劃。
IRC法案對雇主繳費和雇員繳費的上限做出明確規定,針對提前取款、借款、困難取款、不取款等行為制定了詳細的懲罰性措施。
美國的養老金管理模式,除了強調“受托人責任”和“謹慎人原則”外,法律和監管機構對企業年金的投資管理并沒有太多的約束。目前,企業雇主普遍把投資決策權交給雇員個人,以避免承擔過多的“受托人責任”。具體而言,401(K)計劃的管理流程有以下幾個步驟:
一是企業確立計劃方案與目標。企業作為401(K)計劃發起人,通過對企業雇員狀況統計、投資結構等問題的調查分析,或通過咨詢外部專業機構,確定計劃方案框架。
二是設立“受托人”。企業可以委派個人、集體組織或委員會作為受托人,全權負責401(K)計劃的組織實施,使其運作完全符合計劃參與者的利益。美國勞工部負責監督受托人履行責任的情況,以確保退休金計劃經營上的穩健性和退休金給付上的安全性。
三是選擇管理方式和管理機構。退休金管理方式分為“混合式”退休金安排和“分離式”退休金安排。雇主可以選擇不同的退休金管理方式。一般大型的
401(K)計劃經營者可以提供“混合式”退休金安排,集養老計劃設計管理、帳戶管理、資產托管以及投資管理等主要服務于一身,提供一站式的服務,總體費用水平相對較低。因為美國退休金市場專業分工非常細致,雇主(受托人)也可以選擇不同的專業機構提供“分離式”服務,但各項服務都需要單獨收費,費用相對較高。
美國私人養老金市場非常發達,專業分工特別細致,除了產品提供商以外,各個專業領域配套服務機構眾多,如提供計劃投資咨詢、計劃行政管理以及審計等服務,不同機構在各自的專業領域降低服務成本,確立各自的比較優勢。服務商主要有托管人、行政管理和帳戶管理人、投資管理人、第三方管理者、員工教育、咨詢公司、投資顧問、律師、會計師等。
四是制定投資菜單。受托人通過對市場上的投資工具、雇員風險偏好等因素進行分析,并根據專業投資機構的建議,挑選出至少3種以上的證券投資組合供雇員選擇。證券投資組合產品提供者有基金公司、保險公司、證券公司和商業銀行,主要提供的產品有共同基金、集合投資基金、可變年金/固定年金、保證收入合同、雇主股票和自選經紀帳戶等。
五是溝通交流與信息披露。在整個計劃運行過程中,受托人還負有與計劃參與者溝通交流的義務,以及準備各種書面材料、召開成員大會、接受咨詢等職責,并負責編制定期報告和披露信息,每年還要向美國勞工部上報養老計劃的財務報告等。